2019年度廈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熱點問答


8月即將過半!2019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就要“過期”啦!,如何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呢?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吧!
01繳費對象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按廈府〔2006〕126號文規定進行申報繳納殘保金。
02繳費時間
2019年度殘保金集中申報繳納時間為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03繳費比例及基數
用人單位應按本單位職工總數0.8%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04減免政策
以下三項政策要記好。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
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第二批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的通知》、《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殘疾人聯合會、廈門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負政策的通知》(廈財社〔2018〕11號)規定,繼續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征收政策,執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企業復工復產八條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0〕5號)規定,減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減半征收2020年企業應繳納的2019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05其他事項
以下兩個事項需要了解。
注意事項一
安置殘疾人就業已達規定比例以及享受減免的用人單位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以確認減免金額。
注意事項二
根據《廈門市統計局關于發布2019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的通告》,由于我市目前并未發布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際工作中涉及到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執行口徑仍按照往年做法,采用市統計局發布的2019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工) 年平均工資97779元。
06熱點問答
1.今年的殘保金政策有什么變化,是否有針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
答:今年殘保金優惠政策主要有兩項。
?【優惠政策一】
根據財政部2019年第98號公告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與之前政策相比,去掉了“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這個條件,讓更多企業可以享受優惠。
?【優惠政策二】
根據廈府規〔2020〕5號文第二條規定:按規定減半征收2020年企業應繳納的2019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上述優惠政策一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那我們2020年申報2019年殘保金是可以享受免征優惠嗎?
答:可以。
按照殘保金政策,用人單位應在本年度申報屬期為上一年度的殘保金,2020年申報所屬期2019年殘保金且符合優惠條件的可以享受優惠。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申報才可以享受免征優惠,如果是2020年申報2018年殘保金,則無法適用本次免征政策,但符合財稅〔2017〕18號及廈財社〔2018〕11號文件規定的,仍按原規定享受減免政策。
3.在職職工人數30人以下是如何界定?我們公司去年12月在職職工總人數少于30人,是不是我們就能享受殘保金免征?
答:不一定哦。
上年度在職職工人數采用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時,是把上年度用人單位全年在職職工人數總和除以12。
所以,要根據貴公司全年在職平均人數來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
4.去年除了和我們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外,在7-8月生產高峰期時我們還雇傭了一些季節工,這部分人數是否需要計入全年在職職工總人數當中?
答:需要。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5.我剛剛計算了一下,我們去年在職職工年平均人數剛好30人,按照政策可以減免殘保金,我們是否還需要申報?
答:需要申報的。
在申報時只需填寫去年在職職工總人數,系統將自動計算應繳金額,符合減免條件的按照減免后的系統提示進行申報。
知識拓展
問:在無此項免征政策的情況下,如果在職職工人數30人且無安置殘疾人就業,需要繳納多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呢?
答: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廈門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廈府〔2006〕126號)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本單位職工總數0.8%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具體計算如下:
差額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0.8% -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應繳費款=差額人數×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0.5
差額人數=30×12×0.8%-0=2.88
應繳費款=2.88×8148.25×60%×0.5=7040.09(元)
來源:廈門稅務
供稿:非稅收入處、思明區稅務局
編發:納稅服務(稅收宣傳)中心